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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机构设置

人事处下设人事科、师资管理科、劳动工资科、社会保险科共四个科室,其主要职责分别为:  

人事科

1.负责学校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核定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。

2.负责人才引进工作,制订人才引进计划,各类引进人员的考核、接收工作、备案和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
3.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。

4.负责教职工岗位设置、聘用和各类考核工作。

5.负责教职工调配、退休、辞职、延聘、复转军人安置和社会务工人员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政府特殊津贴、长江学者、龙江学者、王震讲座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遴选、推荐和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组织申报留学回国资助、中央支持地方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、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先优模选拔、推荐工作。

9.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,人事信息统计、报表工作。

10.负责接待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、来访和咨询工作。

11.负责科级及以下教职工人事档案查阅、借阅、转递的审批工作。

12.负责定向培养博士、引进人员政策兑现工作。

13.负责教职工工作证的制作、发放及出具各类人事证明等工作。

师资科:

1.全面掌握学校师资队伍基本情况,负责制订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。

2.负责起草教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。

3.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

4.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
5.负责教师进修、访学、实践等培养培训工作。

6.负责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。

7.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外聘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名誉、客座(兼职)教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。

10.起草有关师资方面的总结,报告等文稿;负责师资方面的统计报表等工作。

劳动工资科:

1.负责教职工日常工资管理工作;各类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的审批工作。

2.根据校内津贴实施办法,做好校内津贴测算及发放工作。

3.负责新引进人员工资兑现,岗位(职务)变动后工资兑现以及各种工资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。

4.负责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
5.负责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与费用审核工作。

6.负责教职工考勤,请、销假及探亲假审批工作。

7.接待有关工资、津贴工作的来信、来访和咨询工作。

8.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统计报表工作,负责起草有关劳资工作的总结、报告等文稿。

社会保险科:

    1.负责省养老保险、农垦总局、大庆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工作,并及时将测算表上报有关部门,每月将核准后的社保基金向计财处请款。

    2.做好调入、调出、停保、职务变动等参保人员的信息更改。

    3.负责慢性疾病人员的申报,及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和慢性病人员的药费结算工作

    4.负责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的申报。

    5.负责女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入网、异地分娩表格申领及审核工作。

    6.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工作。

    7.负责组织全校在职教职工的体检工作。

    8.负责教职工遗属补助、丧葬抚恤工作。

     教师工作部下设办公室,其主要职责为:

    办公室:

     1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,制定相关工作规划,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    2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牵头协调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
    3.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,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    4.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、先进人物评选、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。

    5.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、聘岗、培育、考核、晋升等环节。

    6.负责对新入职教师政治素质、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,开展教师培训。

    7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