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
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
各单位:
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《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见附件1)转发给你们,如有符合条件办理延期派出或因疫情放弃资格的教师请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。
联系人:常宏
联系电话:6819085
附件:1.《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》
2.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》
3.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(试行)
人事处
2021年12月6日
附件1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