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工分计算方法的说明各位教师: 工分核算参照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年度教学、科研工作量核算指导意见(试行)》(农垦校发[2016]63号)标准执行。具体内容见附件。 特此通知。 人事处 2019.3.19Attachments:农垦校发[2016]63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年度教学、科研工作量核算指导意见(试行).pdf129 Kb最后更新 (2019-03-19 09:5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