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 博士后  日常管理

关于2021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三项资助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21-11-29浏览:10

 

关于2021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三项

资助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博士后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评审时间和地点

(一)评审时间

1.面上资助。1127日(星期,上午830进行工学4组、医学3

2.面上资助(含特别资助)1127日(星期下午1330进行农林5组、管理社科组;特别资助医学组。

3.科研启动金(含特别资助)1128日(星期,上830进行工学3组、农林3组;特别资助农林组

4.科研启动金(含特别资助)。1128日(星期下午1330进行医学4组、管理社科组;特别资助工学2

(二)报到地点

哈尔滨市北大荒国际酒店(哈尔滨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)一楼大厅

三、评审方式及答辩要求

博士后经费评审采取专家提问、博士后人员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。特别资助申请人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(PPT形式),其他经费项目申请人陈述不超过4分钟(PPT形式);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及科研业绩,简述申报课题目的意义、创新性、研究内容、应用前景、预期成果,与地方经济建设结合程度、科研条件等,答辩内容既要有专业性,又要通俗易懂,要让在场的评委都能理解项目的意义所在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本次评审需本人答辩,如确因患病、公务出国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,可申请延期到下一年度答辩,其延期申请需经单位同意后于1126(星期)下班前报专技处备案。答辩顺序按投送学科和姓名拼音首字母升序排序依次进行。1125日(星期四)上午申报人员PPT电子版报送博士后公寓一楼大厅(南通大街258),外地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发到指定邮箱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为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,请各有关单位务必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位申请人,并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(二)评审当天申报人务必携带身份证作为核实身份的凭证。

(三)疫情防控需要,避免人员聚集,申请答辩人员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分时段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报到。

联系人:魏升军    刘磊

   电  话: 0451-87130583   1361360577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451-87130170   13604517717

邮  箱:hljbsh@126.com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省人社厅专技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123

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