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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调出工作程序

时间:2020-07-22浏览:6

一、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调离申请;

二、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,同意调出的单位签署意见,副科级以上干部报送组织部,其他人员报送人事处;

三、组织或人事等相关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,提出初步意见;

四、报学校党委会审批;

五、调出人员持接收单位《调档函》到人事科领取《离校通知单》,办理离校手续;

六、《离校通知单》办结后,送交人事科,转出其人事档案;

    七、调出人员持接收单位《商调信》到人事科开具《行政介绍信》并办理其它调转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