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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国内访学程序

时间:2017-11-08浏览:2

1.学校发布当年访学相关事宜通知;

2.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推荐后,向学校提交《访问学者推荐表》;

3.学校初审后,将推荐人员名单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;

4.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,确定人选并在网上公布(武汉中心);

5.录取院校向录取人员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;

6.获批教师与学校签订《访学协议》;

7.获批教师凭《录取通知书》报到,并按访学院校规定完成学习任务;

8.访学结束后,访学人员需提交学习总结和业绩成果;

9.访学人员提交相关访学材料或者学籍档案,学校存档。